一封由卑诗省列治文(Richmond, B.C.)市长发出的信——最初只寄给了大约125到150位房产业主,但很快就被传开。
“法院已裁定,您的房产属于原住民所有权(Aboriginal Title)范围,这可能会影响您目前产权的地位与效力。”
——列治文市长马保定(Malcolm Brodie)在信中写道。
这封信邀请可能受到Cowichan族法院判决影响的业主,于下周二(10月28日)参加一场信息说明会。
“过去,如果你拥有永久产权(simple fee ownership),就不必担心原住民会对你的土地提出主张。可如今,这条界线已经被打破——现在,全省任何土地都有可能被纳入‘争议范围’。”
今年8月,卑诗省高等法院(B.C. Supreme Court)的法官杨(Justice Young)裁定,Quw’utsun(Cowichan)族对里士满市约7.5平方公里的土地拥有原住民所有权——这场法律诉讼已经历时11年。这是一宗具有深远影响的案件作出判决——几乎颠覆卑诗省土地制度的根基。
马保定曾表示,这项裁决需要被挑战。
法官具体裁定了什么?
今年8月,杨法官宣布,列治文市中心约三平方英里的土地属于Cowichan族的“原住民所有权”。
值得注意的是,Cowichan族并未起诉现有的“永久产权”(fee simple title)业主——无论是商铺还是住宅业主。
法官并没有直接宣布这些永久产权无效。但她同时裁定:原住民所有权高于永久产权。
法院为何认定有“原住民所有权”?
判决的核心依据是——1846年(即英国通过《俄勒冈条约》(Oregon Treaty)宣示对卑诗地区主权的那一年),约1000多名Cowichan族人每年夏天都会来到里士满一带捕鱼。
他们的永久居住地在温哥华岛(Vancouver Island),并非在列治文。他们只是每年在此逗留几个月。
尽管如此,杨法官仍认为——这种季节性的、临时性的使用,已足以满足加拿大最高法院(Supreme Court of Canada)规定的“排他性占有(exclusive occupation)”标准,从而构成原住民所有权。
1846年后的历史背景
卑诗殖民地政府在1860年代开始在列治文发放永久产权。Cowichan族人在1870年前后便不再到此捕鱼,从此与该地区再无联系。
然而,加拿大法院历来裁定:原住民所有权不要求“持续占用”。只要法官认定在1846年时存在排他性使用,就可确立原住民所有权。
杨法官正是依据这一原则作出裁定。
“传七代的口述证据”也能成立?
在确定1846年哪些区域被Cowichan族“排他性占有”时,法官采纳了原住民证人的“第七代传述证词”(seventh generation hearsay)。
按照普通法原则,传闻证据(hearsay evidence)通常是不被采信的,因为它缺乏第一手可信来源。
但加拿大最高法院在原住民土地案件中破例允许这种“代代相传的口述历史”作为证据,理由是——没有其他方式能让原住民证明他们的土地使用历史。
杨法官在判决中详述了这些证词的“可靠性”。例如,她在判决第95段中提到,Cowichan族每年采摘浆果(berry picking)的活动,是父母向子女传授土地使用历史的机会。这种代代相传的方式,使得“当代原住民证人可以准确告诉法院,他们的祖先在1846年占用了哪些土地”。
原住民所有权 vs 永久产权:孰轻孰重?
部分评论者试图淡化这项裁决的重要性,但事实上,他们完全错了。
毫无疑问,这次裁决确立了一个关键原则:
原住民所有权(Aboriginal Title)凌驾于永久产权(fee simple title)之上。
法官没有下令驱逐业主、收回房屋,仅仅是因为Cowichan族没有起诉永久产权业主。但法院同时声明,这些永久产权从此受制于原住民所有权的优先地位。
政府被要求“谈和解”,但谁握有筹码?
法官下令卑诗省政府必须与Cowichan族展开谈判,讨论如何在“永久产权”与“原住民所有权”的冲突中找到解决方案。
她表达了乐观的态度——希望一切能在“和解(Reconciliation)”的精神下解决。但问题在于:Cowichan族现在几乎握有全部谈判筹码。
他们已拥有法律意义上的土地所有权,未来可以起诉永久产权业主,要求法院撤销产权、收回土地——按照本案的逻辑,他们极有可能胜诉。
另一种可能,是省政府动用纳税人的钱,从Cowichan族手中“买回”这些土地。
目前,无人知道事情最终将如何发展。
鉴于案件的复杂性——以及Cowichan族案件中所有七方当事人都表示将会上诉,这场纠纷的最终结果恐怕还需要多年时间才能尘埃落定。
至于接下来要如何展开谈判、界定“共同所有权”(shared title)究竟意味着什么,更是一个遥遥无期的问题。
“我们接下来必须重新走一遍程序——虽然不是完全从头来过,但要在上诉法院(Court of Appeal),而且极有可能还要一路打到渥太华的加拿大最高法院(Supreme Court of Canada)。所以,这件事短期内不会消失。而且最终法院会如何裁定,我们现在完全不知道,”来自Anderson Young律师事务所的律师里斯·哈丁(Reece Harding)如此表示,他认为公众理应更快得到答案。
“列治文之后,BC何去何从?”
法律学者Thomas Isaac近期在《温哥华太阳报》(Vancouver Sun)撰文,期望一切能和平解决。他提到,也许政府可以向Cowichan族支付“公平补偿”(fair compensation),而不是驱逐现有业主。
但他也引用了最高法院的裁定:“公平补偿可能高于永久产权的市场价格。”
换句话说,Cowichan族即便不收回土地,也可能要求远超土地现值的赔偿金。
要真正解决这种极度模糊的局面,或许只有加拿大最高法院在上诉中推翻过去确立“原住民所有权”的判例,才有可能重建清晰的产权体系。
但许多法律界人士对此并不乐观。
对普通业主意味着什么?
对于现在那些坐落在“原住民所有权”土地上的业主来说——
情况相当尴尬:
在产权归属不明的情况下,没人愿意出高价购买他们的房产,也没有银行愿意基于这些房产提供贷款。
他们的产权,名义上仍在,但价值和安全感,正在被撕裂。
我真希望能更乐观一点。
但现实是——在卑诗省,全省范围内约有2%的人口属于印第安法案(Indian Act)下注册的原住民族,他们都有资格提出类似的“原住民所有权”主张。
当这些主张逐一被法院采信后,这片土地上的每一个“业主”,都可能不得不问自己——“我的地,还真的是‘我的’吗?”
https://www.cbc.ca/news/canada/british-columbia/cowichan-tribes-october-analysis-9.69462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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