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财政与国家税务部长弗朗索瓦-菲利普·商鹏(François-Philippe Champagne)于2025年11月4日发布了题为《建设强大的加拿大》(Building Canada Strong)的联邦预算。此次预算出炉之际,正值加拿大经济增速放缓、国际贸易紧张以及地缘政治不确定性加剧的背景下。
本文将聚焦于预算中与个人密切相关的政策调整——从个人所得税、首次购房GST减免,到护理人员抵税、自动报税、碳回扣与残障福利等细节。
我们将带你逐条解析,这些新政将如何影响你的收入、支出与日常生活。
这不仅是一份数字堆砌的财政报告,更是一场关于“谁能受益、谁将承担”的政策变革。
个人与企业税务政策总览
本次预算在个人税务及中小企业税务层面(personal and small business tax perspective)上,未提出调整个人或企业所得税税率、资本增值计入比例(capital gains inclusion rate)或其他广泛性税制变更。
对于个人纳税者而言,除此前已公布的两项措施——为期五年的“个人护理人员可退税抵免”(Personal Support Workers refundable Tax Credit)及针对老年人和低收入家庭的“自动报税机制”——本次预算新增若干旨在提升税制公平性与完整性的措施。不过,预算未对注册退休收入基金(RRIF,Registered Retirement Income Fund)的最低提取额计算方式作出任何修改。
对于企业,本次预算提出进一步扩大及加快清洁能源相关投资的税务折旧(tax depreciation)政策;同时,针对通过多层公司架构延迟投资收入退税的行为,预算引入了新的税务完整性措施。
以下是预算中涉及的主要税务与财富规划措施概要。
个人税务措施(Personal Tax Measures)
1. 临时个人护理人员税务抵免
预算提议引入一项临时性“个人护理人员税务抵免”(Personal Support Workers Tax Credit)。符合资格的个人护理人员若受雇于合格医疗机构,可获得相当于其合资格收入5%的可退税抵免(refundable tax credit),最高抵免额为1,100加元。该政策适用于2026年至2030纳税年度。
2. 税务局自动报税授权
自2025纳税年度起,预算提议赋予加拿大税务局(CRA,Canada Revenue Agency)自由裁量权,代表某些个人(不含信托)提交税表,以确保他们能获得基于收入测试的福利,例如商品及服务税/统一销售税退税(GST/HST Credit)、加拿大儿童福利(Canada Child Benefit)或加拿大工人福利(Canada Workers Benefit)。
3. 中产阶级减税与“补充税务抵免”
预算确认将推进2025年5月宣布、目前在国会审议的C-4号法案中所载的“中产阶级减税”措施。该措施将第一档个人所得税率从15%降至:
2025纳税年度:14.5%;
2026年及以后年度:14%。
为确保减税过程中无纳税人因技术性调整而缴纳更多税款,并帮助民众顺利过渡至较低抵免率,预算提议推出一项新的“不可退还补充税务抵免”(non-refundable Top-Up Tax Credit)。该抵免将实质上维持15%的税率,用于抵扣超出首档税率门槛部分的不可退还税额,适用于2025至2030纳税年度。
4. 医疗费用税务抵免与无障碍住房抵免的协调
自2026纳税年度起,预算提议修改《所得税法》(Income Tax Act, ITA),明确一项医疗费用(Medical Expense Tax Credit)若已被用于申请医疗费用税务抵免,则不得再同时申请家庭无障碍改造税务抵免(Home Accessibility Tax Credit)。此举旨在避免重复抵扣。
5. 残障福利与补助
为了帮助领取“加拿大残障福利金”(Canada Disability Benefit)的受益人抵消申请“残障税务抵免”(Disability Tax Credit, DTC)所需的费用,预算提议提供一次性补助,每次认证或重新认证可获得150加元的额外支付(supplemental payment)。此项支付将追溯适用于加拿大残障福利计划启动以来的所有符合条件的个案。
同时,政府确认计划推进立法,使加拿大残障福利金在《所得税法》中不被视为应税收入。
6. 加拿大碳回扣(Canadian Carbon Rebate, CCR)调整
加拿大碳回扣是联邦政府返还燃油附加费收入给居民的主要机制。凡居住于适用燃油收费省份并提交税表者均可获得返还。自2025年4月1日起,联邦燃油附加费正式取消。为配合这一取消进程,预算提议修订《所得税法》,规定:2026年10月30日之后提交的税表或调整申请将不再获得碳回扣支付。
注册计划与信托制度(Qualified Investments & Trust Rules)
1. 注册计划的合资格投资规则简化
预算提议自2027年起,简化并统一适用于部分注册计划(如注册退休储蓄计划RRSP、免税储蓄账户TFSA等)的“合资格投资”(Qualified Investments)规则。特别是,小型企业投资的相关规定将被精简,原“注册投资体制”(Registered Investment Regime)也将被取消,改以全新投资类别体系取代,旨在减少投资人混淆并提升监管效率。
2. “21年规则”与信托反避税条款
根据现行规定,个人信托(Personal Trust)在设立后的第21周年及其后每21年,视同以公允市场价值(Fair Market Value)处置其资本财产及其他特定资产,这被称为“21年规则”(the 21-year rule),目的是防止信托无限期递延资本增值税。
若信托将资产以递延税务方式转移至另一信托,则新信托须继承原信托的周年日期,以防规避此规则。然而,部分纳税筹划者透过“间接转移”方式规避,例如将资产递延转移至由新信托持有的公司,再间接实现信托之间的资产转移。
为封堵此漏洞,预算提议扩大现行反避税条款,将其适用于包括间接资产转移在内的所有信托间交易。此措施适用于2025年11月4日或之后的转移行为。
企业税务措施(Business Tax Measures)
(一)鼓励清洁能源与科技投资
预算提出多项措施,加速清洁科技发展与采用,包括:
扩大关键矿产名单
将符合“清洁技术制造投资税收抵免”(Clean Technology Manufacturing Investment Tax Credit)的关键矿产名单扩充,新增锑(antimony)、铟(indium)、镓(gallium)、锗(germanium)及钪(scandium)。此措施自2025年11月4日(预算日)起适用。
延长碳捕集、利用与封存(CCUS)投资税收抵免期限
将碳捕集、利用与封存投资税收抵免的全额抵免期延长五年,适用范围从2031年至2035年。
(二)制造业即时折旧
预算提议允许制造及加工建筑物享受临时“即时费用化”(immediate expensing)政策,即合资格的建筑成本(包括增建或改造成本)可在首次投入使用的纳税年度内一次性全额扣除(100% deduction),前提是建筑至少90%的使用空间用于制造或加工。
(三)科研与实验开发(SR&ED)计划改革
预算确认将推进2024年秋季经济声明中提出的“科研与实验开发”(Scientific Research and Experimental Development, SR&ED)计划增强措施,包括:
提高适用35%增强抵免率的应税资本逐步淘汰门槛;
将年度可享受增强抵免的支出上限从原提议的450万加元提升至600万加元,自2024年12月16日或之后开始的纳税年度生效;
扩大增强抵免的适用范围至符合条件的加拿大上市公司;
恢复SR&ED资本支出的可抵扣资格。
此外,加拿大税务局(CRA)将展开针对性咨询,以改进SR&ED计划的执行,包括审查申报表格(T661表格)的内容和流程。
(四)多层公司结构的税务递延限制
预算提议限制企业通过“分层公司结构”(tiered corporate structures)和“错开年结日”手段来延迟投资收入退税(refundable tax on investment income)。该措施自2025年11月4日或之后开始的纳税年度起生效。
其他税务政策(Other Measures)
1. 空置房屋税(Underused Housing Tax, UHT)取消
自2022年1月1日起实施的空置房屋税,主要针对非居民、非加拿大人持有的空置或未充分使用住宅,每年按房产价值的1%征税。预算提议自2025年起全面取消该税种,意味着自2025日历年起不再需缴纳或申报UHT。但2022至2024年期间的申报及缴税义务仍须履行。
2. 首次购房者商品与服务税(GST)减免
预算确认政府将执行此前宣布的政策:
对首次购房者购买价格不超过100万加元的新房,免征GST;
对价格在100万至150万加元之间的新房,按比例减征GST。
3. 奢侈税(Luxury Tax)取消
联邦政府目前对价值超过10万加元的指定汽车及飞机、以及超过25万加元的船舶征收奢侈税。预算提议修订《精选奢侈品税法》(Select Luxury Items Tax Act),自2025年11月4日起取消针对飞机及船舶的奢侈税,涵盖销售、进口及改装等环节。
4. 转让定价规则改革(Transfer Pricing Reform)
为维护加拿大税基完整性,预算宣布将修订并现代化“转让定价规则”(Transfer Pricing Rules),以确保跨国企业集团的利润分配更为合理,并与国际标准接轨。
5. 先前已公布但待立法的政策
预算同时重申政府对若干已公布但尚未正式立法的提案的立场,包括:
延后“裸名信托”(bare trusts)申报规定的生效时间至2026年12月31日或之后;
推进2024年8月12日公布的“替代性最低税制”(Alternative Minimum Tax, AMT)修订方案(资源费用扣除调整除外);
执行2024年预算中提出的“终身资本增值免税额”(Lifetime Capital Gains Exemption, LCGE)上调至125万加元的提案。
值得注意的是,预算中未提及此前宣布的“加拿大企业家激励计划”(Canada Entrepreneurs’ Incentive),显示政府暂不打算继续推进该措施。
结语与风险提示
此次预算再次重申政府将根据需要,继续推动一系列技术性修订,以提高税制的确定性与完整性。
在实施任何税务规划或投资策略之前,建议个人纳税人及企业咨询专业税务顾问、律师或理财专家。
加拿大税务局(CRA)一贯允许纳税人根据“拟议立法”(proposed legislation)提交报税表,但若预算提案最终未获通过,纳税人仍可能需依现行法律缴纳税款。换言之,若预算提案未立法成法,CRA有权依旧法规重新评估纳税义务。
因此,纳税人应在专业人士协助下,谨慎评估依据预算提案行事的风险与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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