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税务局(CRA)本月10日宣布,从10月1日起,即使纳税人在被CRA联系、提醒可能存在不合规之后,才主动申报,也有机会通过更宽松的“自愿披露计划”(Voluntary Disclosures Program,简称VDP),获得部分利息和罚款的减免。
根据即将施行的VDP,纳税人若主动申报不合规行为(例如未申报收入或未报税),可获得起诉豁免,并在罚款及利息方面得到部分或全部减免。但该计划并不免除补缴税款本身。
要符合VDP资格,申报必须涉及潜在罚款的情形,且披露的信息至少已逾期一年(或一个申报期);纳税人还必须提供所有相关年度的完整信息,并在提交申请时缴纳估算的欠税。这些基本条件在新规下没有改变。
这一变化被认为是CRA对VDP的一次重大调整,让更多纳税人有资格享受宽免。
为什么要改?
过去几年,CRA经常向部分纳税人发出“教育信”(education letters),提醒其可能存在申报不合规。一旦纳税人收到这种信件,再申请VDP就会被认定为“不再自愿”,自动失效。
但很多纳税人其实只是无意中出错,并非蓄意逃税。新规正是为了降低门槛,让更多人有机会主动纠正错误。
CRA在声明中表示,此次调整将“让更正无意中的申报错误或遗漏更容易,也让计划更易于参与”,但同时强调宽免必须“公平,不会奖励不合规行为”。
新规下的两种披露宽免
新规将引入两个新的宽免层级:“非触发性”(unprompted)和“触发性”(prompted)。
非触发性披露(Unprompted)
如果纳税人没有收到CRA关于该不合规事项的正式合规通知(教育信除外),就能享受“普通宽免”:即利息减免75%、罚款减免100%。
即便是在收到CRA的教育信之后再申请,也仍属于非触发性披露。
触发性披露(Prompted)
如果纳税人已经收到CRA关于不合规的正式沟通(不包括教育信),则属于“触发性”:利息减免 25%,罚款减免最高可达100%。
其他规则重点
哪些人不能申请?
正在接受审计或调查的,或者存在严重、蓄意不合规的纳税人,仍然不符合VDP资格。
申报年限要求
此外,新规对所需提交的申报年限要求更加明确:
涉及海外收入或资产,需提供最近10年的资料;
涉及加拿大境内收入或资产,需提供最近6年的资料;
涉及商品及服务税/统一销售税(GST/HST),需提供最近4年的资料。
CRA同时表示,仍可能要求纳税人提交超出上述年限的文件。
申报必须涉及可能被罚的情况,且至少逾期一年。纳税人还需提供所有年度的完整信息,并随申请缴纳预估欠税。
会计专家认为,这次调整的目的,是让CRA在“合规管理”和“税收征管”之间找到平衡。
“收上100块钱总比一分钱都收不到好。如果计划稍微宽松一些,可能能带来更多税收。” ——CPA Canada税务总监 Ryan Minor
换句话说,CRA宁可让纳税人补报并缴税,也不希望大家因为担心处罚而选择“装死”。
对纳税人的提醒
如果你有不合规行为,但CRA从未联系过你:现在申请和等到10月1日申请没有区别。
如果你已经被CRA联系过,且不属于“完全自愿”的情况,那么唯一的选择就是等到10月1日,争取进入“部分宽免”类别。
另外,CRA还将在10月1日更新RC199表格(VDP申请表),让申请流程更简单、更易操作。
专业人士提醒,如果纳税人有不合规行为,但从未被CRA联系过,那么现在就申请VDP和等到10月1日申请并没有区别。但如果已经被CRA联系过,且不属于真正意义上的“自愿”类别,那么他们唯一的选择可能就是等待新规生效后,尝试进入“部分宽免”类别。
内容来源:https://www.theglobeandmail.com/investing/globe-advisor/advisor-news/article-cra-revamps-voluntary-disclosures-program-to-encourage-more-taxpayers/?utm_medium=email&utm_source=Advisor%20Daily&utm_content=2025-9-11_7&utm_term=CRA%20revamps%20voluntary%20disclosures%20program%20to%20encourage%20more%20taxpayers%20to%20come%20forward%20&utm_campaign=newsletter&cu_id=gMcDqc%2BD1L%2B2X7ZhR%2Fh4Zagms6KqalMSGNGUuG46inM%3D
【声明】本文由The House Club编译制作,未经书面许可,请勿转载。部分图片及内容来自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我们将及时处理。